颯姐團隊注意到,前兩天上海徐匯區檢察院發布了最新的《涉刑事訴訟虛擬幣處置規範指引》(以下簡稱「《指引》」)
根據公開新聞報道,《指引》對辦理虛擬貨幣案件中涉及的查詢固證、扣押保管、移送處置等全過程、各環節進行了更為細緻、明確的規定,為依法處置涉案虛擬貨幣提供了具體指南。
可惜的是,《指引》似乎為內部文件,並未向全社會公開。
那麼,《指引》的出台意味著什麼?是否意味著目前數量眾多的加密資產處置公司即將迎來一波業務量暴漲?大量被扣押的涉案加密資產是否即將成為地方財政的助推劑?
今天颯姐團隊就與大家詳細嘮嘮,2024年我國涉案加密資產處置規定的“變”與“不變”。
01 我國涉刑事案件加密資產現狀
根據中科鏈源旗下SAFEIS安全研究院發布的《2022年中國虛擬貨幣司法處置報告》,截至2022年底,中國司法機關持有的有待處置的虛擬貨幣總量在2022年就已經達到了348億元,涉及比特幣(BTC)、以太幣(ETH)、泰達幣(USDT)等多種主流加密貨幣。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考慮到加密資產在2024年大牛市中迎來的暴漲,這些沉澱的加密資產的估值很可能已經是一個天文數字。
圖表來源於SAFEIS安全研究院《2022年涉虛擬幣犯罪研究報告》
另外,從上表中我們也能看出,涉加密資產犯罪的總體數量正在快速下降,但是涉案加密資產的數量卻反向衝鋒,由此可知,涉加密資產犯罪正在成為規模化犯罪、專業化犯罪的好用工具。
從颯姐團隊處理的案件來看,加密資產已經更加廣泛和大規模的進入到涉黑、洗錢、電詐等領域中,因此,未來很長一段時間,涉刑事案件的加密資產必然會越來越多,如何合法合規的查封、扣押、鑑定並最終處置加密資產,成為司法領域一個不可忽視的命題。
02 2024年,加密資產處置的“變”與“不變”
1加密資產處置出現了什麼新變化?
從颯姐團隊近期接觸和處理的涉刑事案件加密資產處置的情況來看,目前我國司法機關在實務上存在兩種處置涉案虛擬貨幣的方式:
(1)由法院將判決後沒收的虛擬貨幣上交地方財政部門處置;
(2)由偵查機關在偵查階段進行處置。
但是,無論何種處置方式,都涉及如何「變現」的問題。
在判決後交出地方財政部門的情況下,由於地方財政通常只能接受以法定貨幣形式的上交,但司法機關本身並沒有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加密資產變現管道,無法將加密資產變現後上交,因此在該種情況下只能將加密資產封存後「壓艙底」。
在偵查機關在偵查階段進行處置的情況下(此類情況在實務上逐漸成為主流),偵查機關本身雖然無法將涉案加密資產變現,但其很可能會要求犯罪嫌疑人或家屬配合將涉案加密資產委託第三方出售,再罰沒變現後的貨幣。甚至,在涉案加密資產氾濫的今天,我國司法機關還傳遞出要建立一個「第三方加密資產處置機構白名單」的說法。
由此,目前在我國市場上衍生出眾多第三方加密資產處置機構,有部分機構甚至已經與部分地方偵察機關簽署了合作協議。
至於實際處置手段與方式,根據颯姐團隊觀察,雖然總體上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但其實大部分的第三方加密資產處置機構都是利用了不同國家對虛擬貨幣管制的差異,將犯罪嫌疑人及家屬交付處理的加密資產透過自有管道轉移至監管較為寬鬆且外匯管制不嚴的國家(如部分中東富裕國家等)將加密資產兌換成該國或該地區的法定貨幣或美元後,透過結匯通道進入我國後,作為罰沒或追贓資金交由司法機關處置。
但是,該種處置方式最大的問題就在於於法無據,甚至幫助將加密資產兌換為法定貨幣的業務本身,就已經違反了我國的相關規定,可以說,即使幫助的對象實質是司法機關,但由於委託人仍然是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家屬,第三方加密資產處置機構所承擔的風險依然高企。
2不變的是9.24通知以及許多法律風險
2021年9月24日,央行、兩高等十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簡稱“9.24”通知),明確了加密資產互兌、加密資產兌法幣、法幣兌加密資產的性質:“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通過互聯網向我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同樣屬於非法金融活動。”
颯姐團隊在此重申,在目前9.24通知依然有效的情況下,無論以何理由從事或變相從事加密資產互兌、加密資產兌法幣、法幣兌加密資產等相關業務的行為,均為“非法金融活動”。
另外,在第三方機構處置加密資產的具體手段上,同樣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合規問題。
具體而言,主要是OTC法幣的來源存在灰色地帶且難以監管所導致的。目前,一些比較野的第三方加密資產處置公司為了減少處置成本,存在危險性較大的操作,部分行為甚至涉及犯罪,例如:(1)境外OTC渠道資金來源不明,有可能混雜黑錢贓物;( 2)不走結匯通路入境,而是透過地下錢莊直接轉換為現金交付;(3)短期挪用處置資金牟利;(4)謊報OTC匯率私自截留處置款等。
根據颯姐團隊的實務經驗,此類行為一旦被查實,地方公安機關與第三方加密資產處置機構之間簽署的協議、乃至公安部等司法機關的「白名單」都不會成為隔絕刑事犯罪的「免死金牌」。
04寫在最後
颯姐團隊注意到,最高法院近日在公眾號上發布了《2024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課題招標公告》,其中重點資助主題就包括了「涉案虛擬貨幣處置問題研究」。結合上海等多地司法機關所推出的一些加密資產處置內部規定,我們可以看到司法機關所釋放的「解決加密資產處置難」問題的明確訊號。
但是,我們同樣也要看到,目前在加密資產處置領域仍面臨諸多挑戰,9.24通知的持續有效,意味著加密資產相關的互兌和兌換活動在法律上仍被嚴格限制。此外,第三方機構在處置加密資產時,如何確保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如何避免與地下錢莊等非法管道合作,以及如何確保資金流動的透明度和合規性,都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總而言之,各位老友們在開展加密資產處置業務的過程中,務必謹慎,切勿進行一些大膽且不切實際的“監管套利”,謹慎自身陷入刑事風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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