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財經報道,美國司法部週二晚間表示,幣安創始人兼前首席執行官趙長鵬因參與加密貨幣交易所違反聯邦制裁和洗錢法而應入獄三年。
根據認罪協議的條款,趙最初面臨最高18個月的監禁。
美國司法部在週二的文件中辯稱,趙的不當行爲的範圍和後果是巨大的,因此此處向上調整是適當的。
去年11月,趙承認違反了《銀行保密法》,之後,司法部的律師提交了一份量刑備忘錄,認爲他應該入獄36個月,並繳納5000萬美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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