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華榮能源(01101.HK)公佈,公司於2024年9月16日收到陳和李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函,隨附由NOBLE PATH HOLDINGS LIMITED(「債權人」)作為公司所發行承兌票據持有人之一發出的法定要求償債書。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27(4)(a)條,公司需於法定要求償債書送達後21日內向債權人支付金額13.9億港元的債務,否則債權人將針對公司提出清盤行動。公司正就此尋求法律意見。同時,公司正與債權人商討,以期達成友好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