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任务组负责人赫斯特·皮尔斯在周一的演讲中强调了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如何在证券法下定义各种加密资产。
在周一的SEC发言活动上,加密任务组负责人赫斯特·皮尔斯谈到了为加密行业提供明确性的重要性。皮尔斯强调了委员会为澄清数字资产地位所采取的步骤,包括与加密行业领导者举行超过100次会议,并发布关于某些加密法规的指南。
然而,她表示,行业领导者之间一个重要的讨论主题是加密资产是否被视为证券。皮尔斯回应称,目前可用的大多数加密资产不属于该类别。
她还表示,“经济现实很重要”在处理非证券加密资产时。
皮尔斯重申了任务组反对将表情包币作为证券的信念。她补充说,某种加密货币必须在某个商业或其他实体中拥有经济权利,才能被称为证券。
“不代表经济权利或对商业实体或其他承诺方的利益的加密资产[…]且仅用于使用或消费的资产不应受联邦证券法的约束,”皮尔斯表示。
加密任务组还寻求为加密交易建立明确的规则,以防止诸如“拉地毯”之类的行为。她还表示,委员会可能会考虑引入涉及加密资产的证券发行注册框架,并实施一个经过仔细条件限制的“安全港”,允许某些交易。
这通常包括允许那些可能被归类为投资合同的资产在满足特定监管标准的情况下,无需完全的证券注册而运作。
她补充说,委员会可以包括一个额外的框架,排除诸如加密空投等活动不需要证券注册。
“委员会可能会建立一个豁免框架,以便某些作为‘空投’的一部分的加密资产分配不被视为需要注册的‘要约’或‘销售’,”皮尔斯表示。
此外,皮尔斯强调了在投资合同与加密资产之间的联系何时被切断时提供监管明确性的必要性。她指出,一些法院已将加密资产的二级销售视为证券交易。皮尔斯建议,委员会不应将此类判断完全留给法院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