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週三發布了關於代幣化證券的詳細指導,澄清聯邦證券法同樣適用於區塊鏈基礎資產,無論用於發行這些資產的技術是什麼。
在公司財務部、投資管理部和交易與市場部的聯合聲明中,SEC概述了代幣化證券的兩種主要分類:發行人贊助和第三方模型。該指導在加密市場代幣化熱潮中發布,主要金融機構越來越多地探索基於區塊鏈的證券發行。
聲明強調:"證券的發行形式或持有者記錄的方法(例如,鏈上與鏈下)並不影響聯邦證券法的適用",明確指出技術創新並不使發行人免於現有的監管框架。
SEC強調了直接由發行人代幣化的證券與由無關第三方代幣化的證券之間的區別。在發行人贊助模型下,公司將分佈式賬本技術(DLT)集成到其主證券持有人文件中,在區塊鏈網絡上維護所有權記錄,而不是傳統數據庫。
根據指導,"以這種方式發行的證券與以傳統格式發行的證券之間唯一的區別在於,發行人(或其代理)在一個或多個加密網絡上維護主證券持有人文件,而不是通過傳統的鏈下數據庫記錄來維護主證券持有人文件。"
SEC確定了這類第三方模型的兩個子類別:保管代幣化證券,其中加密資產代表保管的證券權益,以及合成代幣化證券,通過關聯工具或基於證券的掉期提供對基礎證券的敞口。這些第三方安排可能使代幣持有者面臨額外風險,包括對第三方本身的破產風險。
指導強調,除非適用豁免,否則代幣化證券必須遵守證券法註冊要求。SEC指出,"股票"在聯邦法律下被視為股權證券,無論其存在形式是傳統證書還是區塊鏈代幣。
此舉是在華爾街巨頭最近與SEC的加密任務小組會面討論監管問題的背景下進行的,表明儘管關於現有框架如何適應區塊鏈基礎設施仍存在持續質疑,但機構對代幣化市場的興趣正在增加。
與此同時,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已宣布計劃推出一個專門的代幣化資產交易場所,而納斯達克則正在尋求監管批准,以便在其平台上直接整合代幣化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