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人說,當前的爭端圍繞着一個更廣泛的法律問題:在數字時代,金融產品是 defi?他們強調,這個問題遠遠超出了僅憑收入者或加密貨幣部門的範圍。他們指出,一個關鍵的含義不僅涉及此案,而且涉及整個澳大利亞金融科技創新和監管合規性的未來。
澳大利亞的公司監管機構,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已申請特別休假,在聯邦法院的全面裁決中,偏愛金融科技公司Block Earner,向澳大利亞高等法院上訴。
該案例集中在Block Earner的“收入”產品上,這是ASIC辯稱的固定收益加密投資產品,是無牌的金融產品。
ASIC表示,它要求澳大利亞高等法院澄清金融產品 defi金融產品的範圍,以闡明數字資產和賺取利益方案。
監管機構在其聲明中強調,金融產品的 defi被設計爲廣泛和技術中立。 ASIC認爲,解釋這一 defi應由公共利益指導。
該裁決可能會改變加密貨幣和其他數字金融服務受到澳大利亞法律。 ASIC堅持認爲,加密貨幣和更廣泛的金融部門的監管可預測性存在問題。
Block收入者歡迎聯邦法院的裁決。 4月22日,聯邦法院大法官戴維·奧卡拉漢(David O'Callaghan),溫迪·亞伯拉罕(Wendy Abraham)和凱瑟琳·巴頓(Catherine Button)發現,根據《公司法》,Block Earner與加密貨幣固定收益的固定收益產品不是金融產品,或者是《公司法》的衍生產品。
Block Carner的發言人說,仍然有信心,聯邦法院在4月份作出的明確而強大的判決是基於此事的事實和法律,並表明其業務是合理的。他們還說,他們仍然確信該裁決是正確的。
發言人說:“我們認爲,聯邦法院的四月裁決是tronG和經過良好的決定,維持了我們行動的完整性。” “我們在該判斷的良好性方面仍然保持dent ,並將通過適當的法律渠道響應ASIC的應用。”
該公司表示,儘管獲得了法律勝利,但Block收入者仍未計劃恢復“收入”產品。 Block收入者在遵守監管要求的同時,已經樞轉與其他類似的加密支持貸款產品樞紐。
ASIC已經與Block收入者作戰已有兩年。此事於2022年11月開始,以響應ASIC的訴訟,聲稱Block收入者正在不持有澳大利亞金融服務許可(AFSL)的情況下發行金融產品。
該產品,賺錢者,Bitcoin這樣的加密資產,並賺取固定的收益率。 ASIC認爲,這是根據法律構成的金融產品。
2024年2月,聯邦法院同意ASIC的論點,即Block收入者確實需要許可。但是,法院在2024年6月裁員,選擇不徵收任何懲罰,因爲他確定了Block Charner真誠地行事,尋求法律顧問,並認爲這是遵守法律的。
Block收入者在2024年7月對許可證否認提出了質疑,導致了2025年4月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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