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的公司監管機構ASIC於5月21日申請了高等法院的特別假,向聯邦法院的一項全面裁決上訴,以支持加密交易所的收入。上訴加強了關於數字資產產量產品狀況的法律糾紛。
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要求高等法院澄清金融產品範圍內的內容defi這表明其意圖是挑戰聯邦法院的全部裁決,即根據《 2001年公司法》,Block Earner的固定產品固定產品的固定產品不是金融產品。
特別是,它希望高等法院解釋如何根據該法對資產轉換爲另一種形式轉換爲另一種形式的興趣賺錢產品和產品。
ASIC認爲,金融產品的 defi是以廣泛而技術上的方式起草的,並且澄清這一點符合公共利益。根據澳大利亞監管機構的說法,澄清非常重要,因爲它適用於所有金融產品和服務,無論它們是否涉及加密資產。
高等法院將在要確定的日期中考慮ASIC的申請。
Block收入人士的首席執行官兼聯合創始人承認ASIC向高等法院提出了申請,並指出此事現在與關於金融產品的違反的defi他補充說,這種defi遠遠超出了收入者和加密貨幣部門。
澳大利亞聯邦法院在4月22日裁定裁定加密貸款人塊收入者,推翻了先前的發現,其中止的“收入者”產品構成了需要許可的受監管的金融產品。
ASIC的上訴對Block收入者施加了罰款,並要求監管機構支付全部法律費用,包括原始審判中發生的費用。
法院還徹底推翻了該公司違反財務法的所有以前的發現。對法院的決定至關重要的是,發現客戶沒有在約定的利率之外阻止收入者的業務績效,並且trac了該產品作爲貸款而不是投資。
“ Block收入者繼續經營業務,並仍然完全致力於使澳大利亞消費者受益的合規,創新和建造產品。”
- Charlie Karaboga ,Block Carner的首席執行官兼聯合創始人
卡拉博加(Karaboga)還認爲,聯邦法院的四月裁決是trong and Remonther的決定,維持了Block Earner的行動的完整性。他補充說,交易所在該判斷的健全性方面仍然是dent ,並將通過適當的法律渠道響應ASIC的申請。
4月,聯邦法院的一項裁決推翻了對Block收入者的早期發現,Asic認爲,該發現提供了一種未經金融服務許可證的固定收益加密產品。法院在今年3月6日聽取了ASIC的上訴和Block Erner的交叉訴訟,後來允許Block Earner的交叉訴訟,並於4月22日駁回了ASIC的上訴。
整個法院特別認爲,該產品並不構成現有法律的金融產品,這對ASIC努力將加密貨幣服務帶到與傳統財務相同的框架下的努力造成了打擊。它還駁回了ASIC的指控,即Block Earner的可變收益數字資產相關的提供“訪問”是一種金融產品,該公司通過提供訪問權限而阻止了無執照的金融服務行爲。
Block收入團隊還認爲,其提供的提供僅允許客戶根據固定條款貸款並獲得利息而無需集中資金或將用戶暴露於業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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