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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財經報道,香港證券及期貨專業總會會長陳志華撰文《香港虛擬資產平臺牌照的挑戰與前景》,指出內地法例嚴禁境外機構向境內提供虛擬貨幣交易及服務。
如果香港證監會要求申請牌照的虛擬資產平臺,其實控人或母公司不能觸犯內地的法例,這等於要求在香港的實體與母公司完全切割。爲了解決多頭監管的問題,特區政府應該考慮設立一個統一的虛擬資產監管委員會,負責協調不 同機構的監管工作,確保監管標準的一致性和有效性,以保持其在全球虛擬資產市場中的競爭力,建議以下四個方向:
1、改善監管制度。
2、特區政府必須與內地有關部門進行協商,尋求在虛擬資產監管方面的合作與協同。
3、加強跨部門協作。
4、簡化和加速發牌程序,設立明確的審批時間表,爲申請人提供透明的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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